春江中心小学教学楼等外墙局部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公章) |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中心小学 | ||
代理单位(公章) | 江苏广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春江中心小学教学楼等外墙局部改造工程 | ||
招标编号 | / | 项目地址 | 春江街道 |
项目估算造价 | 约33万元 | ||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工程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投标人项目经理要求 |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到场要求 | 在开标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注册建造师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准时到场参加开标。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年7月6日至7月10日 | ||
投标保证金(元) | 6500元,投标单位必须于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天下午5:00)前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户名: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春江支行 账号:10615501040017083 | ||
资格审查时间 | 同开标时间 | ||
资格审查地点 |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3号601室 | ||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7月14日9:30 | ||
投标、开标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3号601室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路培琳 0519-85180531 18994762531 招标单位:史雁翎 0519-81591820 |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附件一: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招标单位 |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中心小学 |
项目名称 | 春江中心小学教学楼等外墙局部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 春江街道 |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 |
投标单位(盖章) | |
资质等级 | |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 |
投标负责人 | |
联系方式(手机) | |
投标报名时间 | |
投标保证金 | 公司账户开户信息: 账号: 开户行(某某银行某某支行): 银行行号: 注:此处信息用于后期投标保证金退回,请投标单位务必确保信息正确完整。 |
投标报名接受人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日期: |
备 注 |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该相符,原件由接受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进行汇总,并将投标报名汇总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4、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投标注册建造师第二代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投标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4)投标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连续三个月;(5)保证金汇款回执;(6)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一)。 特别提醒: 1、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原件及三份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银行现金解款单原件(回单)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在资格审查前一次性递交,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3、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4、投标单位企业资质管理按建市[2015]154号文执行,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5、投标单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中显示不合格的,按资审不合格处理。 6、开标时,各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缴纳100元整(现金)/单位的资料费,缴纳后不予退还(纸质文件请至代理公司领取)。 |
特别提醒 | 1.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授权委托人进入开标室,如投标注册建造师和授权委托人不是同一人的,则投标注册建造师身份核实后可离开。 2.所有投标人员进行投标时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3.未按上述要求一律拒绝投标或报名工作。 4.请各投标单位充分预留门卫来客登记时间,如因其影响参与投标工作,后果自负。 |
附件二:
评标办法
一、当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材料的单位≤20家时,直接进入资审、开标程序;当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材料的单位>20家时,按签到顺序先抽取代表本单位的序号,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12家单位进入资审、开标程序,未入围单位直接退回材料离场。
二、商务标:
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及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打分(100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通过相关投标数据合成确定评标基准价,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2)A=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有效投标价;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有效投标价
规定范围为:高于[(本次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0.7+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0.3)×0.75]的有效投标报价;
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后参与计算和抽取;本工程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 0 万元。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6%、96.5%、97%、97.5%、98%、98.5%、99%。
(3)各有效投标价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后与评标基准价比对,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每高或低1%扣(0.6、0.7、0.8)分。具体扣分值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注:①Δ为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的下浮率,本工程为:1%、2%、3%、4%、5%、6%、7%、8%、9%、10%共10个数值。②C值的确定:按公式计算出本工程的规定范围,在此规定范围内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C值。③(不含C值)B值随机抽取确定。④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 家的,不再合成计算评标基准价,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评标基准值。
(4)所有抽签均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
(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ABC合成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调整除外。
四、定标
以上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的评标总分,评标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总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总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