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暂停投标资格并处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
6、申报一名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报名建造师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无在建工程,若招标人同时进行多个项目招标,投标报名建造师最多只可中标一个项目。
7、工程项目投标中不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按常建规[2010]13号文执行;
8、投标单位及注册建造师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并通过审核。未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未通过审核的均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三、资格后审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投标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特别提醒:
①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原件及三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②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零星工程报名表原件(3份)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⑤招标文件、清单、招标控制价等相关信息将于报名截止后统一发送至报名成功的单位所提交的邮箱中(详见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o开标时,各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缴纳300元/单位的资料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附件2
评标细则
具体评标办法如下: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3(含3家)-6(含6家)家时,全部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7(含7家)-9(含9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10家及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二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 C=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K值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抽取结果。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每偏离 +1%,扣减0.5分,每偏离-1%,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在所有有效投标价中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2、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则以开标签到先后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附件3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招标单位 |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办事处 | |
项目名称 | 创业公寓防水改造工程 | |
项目地址 | 太湖西路5号创业公寓 | |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 ||
投标单位(盖章) | ||
资质等级 | ||
项目经理姓名、专业及资质等级 | ||
法定代表人 | ||
投标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邮箱 | ||
投标报名时间 | ||
投标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日期: | |
备 注 |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当相符;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当进行汇总并报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4、各投标单位把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需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的原件扫描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到469684598@qq.com邮箱,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箱接收到的报名表确认投标单位。开标时提交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3份。 | |
附件4:
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
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户名:江苏广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1061390104000956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三井支行
2.投标单位必须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本工程开标现场不接收现金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转账支票、电汇单等票面的用途栏上注明所报工程项目的名称,进账单上注明票据号码;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6:00,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6:00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除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
6.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单位凭汇款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江苏广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财务室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原缴纳账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其它未尽事宜按常建[2008]58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