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编号:3204111707110202-BD-001
工程名称:东港三路(兴丰路—东港一路)污水管道工程
2、工程概况:
(1)批文号:常开经计【2017】235号 | (2)总投资额: 232.12万元 |
(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东港三路(兴丰路—东港一路) | (4)建设规模: / |
(5)结构类型:/ |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8月7日-2017年11月4日 |
3、标段划分:
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估算价(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等级 | 注册建造师 专业、等级 |
1 | 东港三路(兴丰路—东港一路)污水管道工程市政项目 | 市政 | 260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建造师报名的业绩 : /
5、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为网上招投标;
(2)投标保证金 5 万元/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户名: 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北支行营业部;帐号:615101040218458 ;首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常州市新北区渭河路2号人防大楼108室备案。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年度保证金用户按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建[2012]211号通知要求执行。
(3)根据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4)根据常新政规[2010]2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时应出具《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投标单位的投标注册建造师应为《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中所登记备案的执业人员,联系电话:0519-83858915;
(5)投标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6)投标注册建造师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将拒绝接受其单位投标文件,并记不良记录;
(7)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一;
(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9)不接受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的投标。
6、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原件:
6.1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原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投标注册建造师第二代身份证;
(2)投标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17年04月至2017年06月连续三个月;
(3)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4)《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
6.2资格审查需网上审核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5)投标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特别提醒:
以上6.1 款要求的资料必须提供原件;
以上6.1 款及6.2 款要求的资料必须另外提供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后审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后审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资格审查资料6.2 款须以已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按苏建招[2015]29 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
资格审查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未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并通过审核的均不作为资格后审的依据。
7、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注册建造师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及企业加密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如需远程解密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书面申请,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8、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至 2017年7月25日
9、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2017年7月21日至 2017年8月2日登陆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10、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一、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czgcjy.com。
二、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300元费用。
三、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由于招标文件模块限定,评标办法以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为准。
五、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资审前必须在 5.0库里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六、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招标人: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江苏广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3号601室
联系人:顾局 联系人:杨新伟
电话: 电话:18994762531
附件一:
评标方法
本工程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如下: (共计 100 分)
一、技术标:不需要。
二、商务标: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1)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2)当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并签到的单位≤30家时,直接进入开标程序;当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并签到的单位>30家时,按签到顺序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20家单位进入开标程序,未入围单位直接退回材料离场。
2、打分(100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通过相关投标数据合成确定评标基准价,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评标基准价J=(A×50%+B×30%+C×20%)×K;
(2)A=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有效投标价;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有效投标价。
A 值、B 值、C 值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最高投标限价和有效投标报价均扣除暂估价后计算,本工程暂估价为 20 万元。
规定范围为:高于【(本次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0.7+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0.3) ×0.75】的有效投标报价;
K 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
(3)各有效投标价扣除暂估价后与评标基准价比对,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或低1%的扣(0.4、0.5、0.6)分,具体扣分值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注:①△为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的下浮率,本工程为:16%、17%、18%、19%、20%、21%、22%、23%、24%、25%共 10 个数值。②C值的确定:按公式计算出本工程的规定范围,在此规定范围内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 C 值。③(不为C值)B值随机抽取确定。④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 3 家的,不再合成计算评标基准价,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评标基准值。
3、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打分(扣分项,最高扣 80 分)(合理性分析细则详见附件二)。
注: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进行报价合理性分析。
4、所有抽签均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
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ABC 合成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调整除外。
五、定标办法:以上得分汇总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侯选人;若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现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注册建造师已有在建或已另有工程中标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2、当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扣分大于等于40分(含40分)时,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且记投标单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3、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
附件二
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办法(试行)
针对投标报价中恶意的不平衡报价,现在增设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80分)
1、本工程采用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限价(采用Excel 或dbf 格式)与最高投标限价同步公布。
2、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或总措施费)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J0):J0=[K0*55%+(S1+S2+S3)/3*45%]*(1-F)
其中:K0 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限价(或总措施费),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或总措施费)的最高价S1、中间价S2、次低价S3,F 下浮系数;
中间价按有效投标单位总数计算,如有效投标单位总数为奇数取中间值;如有效投标单位总数为偶数按投标单位总数除以2的数值,按从高到低排序计取。
方案: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单位中,提取投标报价的每个子目综合单价为最高价、中间价、次低价与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限价合成;
上述方案中,S1、S2、S3 如超过K0值的则剔除,以K0进入合成。
本工程下浮系数F值为35%,总措施费为45%。
3、不平衡报价分析:
(1)将投标单位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S)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A0=(J0-S)/J0*100
(2)将投标单位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S)与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限价比较B0=(S-K0)/K0*100
(3)将投标单位总措施费(S)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C0=(J0-S)/J0*100
4、投标单位每个子目的A0、B0、C0 值必须在一个合理范围内,如果超出范围,按“投标报价不合理性扣分表”的规定扣分,扣满80分为止。
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都不改变J0值的结果。
注:1、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进行报价合理性分析。
投标报价不合理扣分表
A0值 | A0≤6 | 6﹤A0≤10 | 10﹤A0≤15 | 15﹤A0≤20 | 20﹤A0≤25 | 25﹤A0≤30 | 30﹤A0 |
扣分 | 0 | 0.02 | 0.1 | 0.5 | 1 | 2 | 5 |
B0值 | B0≤0 | 0﹤B0≤6 | 6﹤B0≤10 | 10﹤B0≤15 | 15﹤B0≤20 | 20﹤B0 | |
扣分 | 0 | 0.5 | 1 | 2 | 5 | 10 | |
C0值 | C0≤40 | 40﹤C0≤50 | 50﹤C0≤60 | 60﹤C0≤70 | 70﹤C0 | ||
扣分 | 0 | 1 | 2 | 4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