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公章) |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三井医院屋顶空调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 三井医院 |
招标编号 | 2016004 |
项目估算造价 | 约38万元 |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 工程量清单范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建造师机电安装二级及以上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
投标保证金 | 支付方式详见附件4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报名时间 | 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2日9时-17时 |
报名地址 | 江苏广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3号301 |
资格预审时间 | 2016年3月23日上午9:00至9:30,资审须知详见附件1 |
资格预审地址 | 江苏广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3号301 |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3月29日下午16:00 |
投标、开标地址 | 三井街道1006会议室 |
系人、联系电话 | 邹菲 0519-81580530 |
其 他 | 领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时,收取200元/单位资料费。 |
附件1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一、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暂停投标资格并处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5、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
6、申报一名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报名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若招标人同时进行多个项目招标,投标报名建造师最多只可中标一个项目。
7、工程项目投标中不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按常建规[2010]13号文执行;
三、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要求装订并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5、投标建造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注册证原件;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
7、年度保证金已收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备注:1、以上资料还需另外提供两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在公告要求的资审时间前一次性递交。(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2、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由投标单位自行在新北区三井街道政府网站上招标公告里下载,按格式要求填写并盖章,报名时按原件一式两份递交给报名接收机构,报名截止后不得再提交。
附件2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招标单位 |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项目名称 | 三井医院屋顶空调改造工程 | |
项目地址 | 三井医院 | |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 ||
投标单位(盖章) | ||
资质等级 | ||
法定代表人 | ||
投标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投标报名时间 | ||
投标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日期: | |
备 注 |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当相符,原件由接受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当进行汇总并报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 |
附件3:
评 标 细 则
一、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 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者为废标。
三、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投标报价低于A值下浮4%且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15%的,评标委员会应直接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A的取值: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3(含3家)-6(含6家)家时,全部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10家或10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二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四、 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价低于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企业成本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五、 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相同,则根据开标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附件4:
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
一、投标保证金支付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建设管理服务站负责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缴款方式:银行现金缴款
户名:常州市三井街道会计中心
账号:613901040007138
开户行:农行三井分理处
款项来源:001746
备注:凭银行缴款单至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建设管理服务站1013室换收据及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银行缴款单必须以公司名义缴纳,否则不予接受。
二、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标准:总承包企业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标准为2万元/年;专业承包企业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标准为2万元/年,企业有多项资质的,视资质情况,按就高原则缴纳一项,勿需每项分别缴纳;长期在常施工的外地企业也可申请在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建设管理服务站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标准为2万元/年。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在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建设管理服务站组织的招投标工程中适用,在一个年度内不再接受企业重复缴纳。
三、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管理
(一)凡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在被确定为某项目潜在投标人后,其年度投标保证金具有自动适应性,均视同投标人已经交纳所投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并承担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的项目投标担保责任。当单个项目投标保证金超过企业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已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不再补交差额。
(二)如遇企业资质情况发生变化,企业应及时到原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建设管理服务站申请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变更手续。
四、违约行为的处理
(一)投标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放弃中标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4.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因违约需赔偿时,投标人因违约需赔偿的金额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对超出部分继续赔偿。
(三)任何企业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和出借缴费证明材料。否则,一经核实,企业行为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五、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一)企业需退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应向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建设管理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自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建设管理服务站受理之日起,不再享有年度投标保证金资格且在本年度内不再接受其缴纳投标保证金。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建设管理服务站在受理后2个星期内将保证金退还。
(二)企业需延续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应向原交纳的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建设管理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重新核发《年度保证金已收证明》。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申请退还:
1.在企业投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内的;
2.在调查处理投标人违规行为期间的;
3.年度投标保证金期限不满一年的。
六、换收据及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要求
需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经办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
投标单位 名 称 | |||
投标单位 经 办 人 | 经办人身份证号 码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该投标单位在我站按规定足额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 2万元。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止,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建设管理服务站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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