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社区(前圩村)村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公章) |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 龙圩社区(前圩村)村道改造工程 | ||
招标编号 | /
| 项目地址 春江镇 | 春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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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估算造价 | 约42.3万元 | ||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工程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要求按建市[2015]154号执行) | ||
投标人项目经理要求 | 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到场要求 | 在开标时投标单位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及授权委托人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准时到场参加开标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报名时间及地址 | 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1日下午17:00前至春江镇政府226办公室 | ||
资料费 | 300元(现金),投标报名时交纳,不予退还 | ||
投标保证金(元) | 8000元,投标单位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凭银行进帐单原件到春江镇政府226办公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 ||
资格预审时间 | 2016年7月4日下午3:30 | ||
资格预审地点 | 春江镇政府313会议室 | ||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开标地址 | 春江镇政府313会议室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张文亚 0519-85868115 |
附件一: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招标单位 |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龙圩社区(前圩村)村道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 春江镇 |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 |
投标单位(盖章) | |
资质等级 | |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 |
投标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投标报名时间 | |
投标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日期: |
备 注 |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该相符,原件由接受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进行汇总,并将投标报名汇总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4、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投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4)投标保证金收据。 特别提醒: ①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原件及二份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在资格预审前一次性递交,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③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m投标单位企业资质管理按建市[2015]154号文执行,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
附件二:
评标办法
本工程具体评标办法如下:
一、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1、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以下;
资格审查合格且符合招标文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单位超过10家时,在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中根据签到先后顺序抽签确定10家单位最终进入唱标评标阶段,其余单位立即退出开标现场,不足10家(含)时,则全部进入唱标评标阶段。
2、满足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
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投标报价低于A值×(1-4%),且低于招标控制价×(1-20%)的,评标委员会应直接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视作无效投标价。
A值的确定: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3(含3家)-6(含6家)家时,全部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二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同时满足上述1、2条的投标报价方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定标:
1、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价低于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企业成本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标)。
2、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理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相同,则根据开标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