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中心升级改造-家具制作及安装项目
江苏广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对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中心升级改造-家具制作及安装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中心升级改造-家具制作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及限价:18万元
采购需求:办公家具用具的制作、安装、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25日内制作并安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1日
报名地点:江苏广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3号601)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圆整,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四、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报名申请书》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谈判保证金有关事项
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伍佰圆整(3500元)
收款单位:江苏广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三井支行;
银行账号:8921099300000001239
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电汇、转账或网上银行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开始前自行将谈判保证金按规定方式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谈判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广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3号602)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常州市钟楼区银杏路81号
联系人:马科长
电 话: 13775101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广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3号60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燕
电 话: 0519-85221232-806
附件
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公章): |
现委托 (代理人姓名)参与江苏广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的该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供应商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指定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代理人本人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代理人签字: |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